盡() 甲骨文合集3515,殷 貞㞢于盡戊。
甲骨文合集4545,殷 □卯卜,□,[貞]……盡其……允……
侯馬盟書3:2,春秋 而敢不盡從嘉之盟。
中山王方壺, 殷周金文集成9735,戰國晚期 賙渴(竭)志盡忠。
睡虎地秦墓竹簡·法律答問26,戰國至秦 或直(值)廿錢,而柀盜之,不盡一具,及盜不直(置)者,以律論。
秦陶文新編3366 廿六年皇帝盡并兼……
馬王堆漢墓帛書·戰國縱横家書,西漢 《詩》 曰: 樹德者莫如兹(滋),除怨者莫如盡。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72,西漢 所告毋得者,若不盡告其與,皆不得除罪。
朝侯小子殘碑,東漢 形銷氣盡。 按: “”符中的“火”簡化作“灬”。
史晨前碑,東漢 臣盡力思惟庶政,報稱爲效。
爾朱紹墓誌,北魏 猶以勲業未盡,進爵趙郡開國公,食邑一千三百户,謚曰文貞侯,禮也。
邢巒妻元純阤墓誌,北魏 奉姑盡禮,克匪懈於一人; 處姒唯雍,能燮諧於衆列。
元範妻鄭令妃墓誌,隋 溘盡朝露,宜窆此焉。
盧璠妻崔元二墓誌,唐 心盡以敬,力殫以養。
李萼墓誌,唐 力姪盡力,禮合人情。 《説文》: “盡, 器中空也。 从皿聲。 ” 甲骨文从又持从皿,象滌器形。春秋戰國或从皿,𦘔聲, “盡”之異文。
聿·盡yù·jìn(甲) (篆) 会意字,甲骨文像右手执笔,本义为“笔”。《说文》:“聿,所以书也。”即用来作书写的工具。扬雄《太玄经·饰》:“舌聿之利,利见知人也。”司马光集注:“聿,笔也。”作意符生成了筆、書(用笔写下所说的话,简化为“书”)、畫简化为“画”)等。许慎认为:秦本读“笔”,后为笔取代,主要用作文言虚词。作声符时常与“”(省去“皿”)相混同。盡,甲骨文像手持毛刷刷洗盆盂,意思与“净”同,简化为“尽”。笔与毛刷,形相似,质相同,功用虽有别,但可通用。刷子照样可以写字,写大标语;毛笔也可当刷子。作声符生成的形声字有: lǜ 律(法律) jin 阴平:津(金文为舟、淮会意,本义为渡口。小篆为形声,以“盡”为声) 去声:烬(灰烬) 浕(水名,在陕西) 赆(临别时赠送或馈赠的 财物) 荩(草名) 相关链接 1.肄(yì)、肆(sì),古为一个字,金文与大篆右边为“隶”(与“逮”同,及也。非为奴隶之“隶”),似为声符,本义不清。《广韵》:“肄,习也。”似为通假义。“肄业”用此义。 2.肆,古音“息利切”(客家话现仍读“四”为xì),义项甚多,与市、悉、尸、力、极等音近,可能是个表音符号。古代的“肆”是卖东西的地方,特指店铺。为了便于经营管理,市内店铺、摊贩按经营商品种类分别排列,称为列、肆、次、列肆、市肆或市列。故有“茶楼酒肆”之说。肆,有“肆长”,是封建社会中商肆、行会的首领。谐“市”之音。 3.沈兼士认为“聿”是以“一”为声的形声字,可资参考。(参见《广韵声系》856页) 盡(jìn)从皿,㶳聲。 【按】盡,《説文》:“器中空也。”引申指完結。 98.趣談“盡”字盡,初文像用撣帚把器皿中的殘留物掃乾淨,表示結束。加火爲燼,表示化爲灰燼,一無所有。借爲“全部”“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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