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 中山王 鼎, 殷周金文集成2840,戰國晚期 使智(知)社稷之賃(任),臣宗之宜(義)。 按: 構形與 《説文》古文同。
 包山楚簡·文書138反,戰國 同社、 同里、 同官不可 。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子羔6,戰國 (得)丌(其)社 (稷)百眚(姓)而奉守之。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姑成家父3,戰國
則晉 (邦)之社 (稷)可(得)而事也。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鬼神之明2背,戰國 此 桀折於鬲山, 而受首於只(岐)𥙭(社)。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吴命2,戰國 君而或言,若是,此則社禝(稷)……
 睡虎地秦墓竹簡·日書乙種164,戰國至秦 以有疾,未少翏(瘳),申大翏(瘳),死生在亥,狗肉從東方來,中鬼見社爲姓(眚)。
 居延新簡EPT65.420A,西漢 當治社直亭。
 魯相韓敕造孔廟禮器碑陰,東漢 穎川長社王季孟三百。
 蕩陰令張遷碑陽,東漢 嗇夫喋喋小吏,非社稷之重。
 穆紹墓誌,北魏 青社瓛玉,衮衣繡裳。
 元誘墓誌,北魏 慮社稷之傾危,建義節於鄴城。 《説文》: “社,地主也。从示、土。《春秋傳》 曰: ‘共工之子句龍爲社神。’ 《周禮》: ‘二十五家爲社, 各樹其土所宜之木。’ , 古文社。 ” 《説文》所謂“地主”,即土地的神主,故“社”也就成爲土地神之名。《説文》所引 《周禮》則從一個特定的角度説明了“社”作爲古代一級行政單位的來由: 二十五家立一個“社(土地的神主)”,種植那裹土地所適宜生長的樹木。由此,以這個“社(土地的神主)”爲核心形成的區域就會成爲一個自然居民點。 甲骨文“社”多用“土”字(詳本書“土”字下),“从示、土”之構形始見於戰國文字,於“示、土”組合之形上加“木”的《説文》古文,則戰國以後不傳。
社★常◎常
shè表意,从示从土,本义表示土地神,引申为祭祀土地神的祭礼、祭祀土地神的地方、古代的行政区划单位、团体、组织机构或场所。 【辨析】 社/土 “社”指社神,即土地神;“土”指土地,也指土地神。这两个字音义相近,是同源字。 社 ; (shè)土示者,土神也。天曰神,地曰示。古文从木,社各樹其土所宜之木也。 【按】當是“天曰神,地曰社”。社神即今天説的土地神。 社社shè(7画)
  【提示】礻,4画,旧字形5画。不要错写成衤。 *社shè7画 示部 (1) 土神: ~稷(代指国家。稷,谷神)。 (2) 土神的神主、祭土神的地方和日子: 建邦立~|王~|国~|春~|秋~。 (3) 某些集体组织、团体: ~团|棋~|合作~|集会结~。 (4) 某些机构、单位的名称: 报~|出版~|茶~|旅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