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 ) 甲骨文合集7905,殷 ……?祭……
 甲骨文合集6965,殷 ……雀祭□。
 甲骨文合集32544,殷 甲戌, 貞小乙祭亡 。
 甲骨文合集22045,殷 庚寅卜, 祭 祖庚。
 史喜鼎,殷周金文集成2473,西周 史喜乍(作)朕文考翟(禴)祭。
 徐王義楚觶,殷周金文集成6513,春秋晚期
(徐)王義楚𢍰(擇)余吉金, 自酢(作)祭鍴,用亯(享)于皇天,及我文 (考)。
 𨟭侯少子簋, 殷周金文集成4152,春秋 妳乍(作)皇妣 君中(仲)𡚱(妃) (祭)器八䬦(簋), 永保用亯(享)。
 欒書缶,殷周金文集成10008,春秋 斁(擇)其吉金, (以) (作) (鑄) (缶), (以)祭我皇 (祖)。
 郭店楚墓竹簡·老子乙16,戰國
=(子孫) (以)丌(其)祭祀不屯。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柬大王泊旱7,戰國
(以)君王之身殺祭未尚(嘗)又(有)。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競公瘧13,戰國 青(請)祭與正。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君人者何必安哉(乙本)5,戰國 君王龍(用)亓(其)祭,而不爲亓(其)樂。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周易57,戰國 東 (鄰)殺牛,不女(如)西 (鄰)之酌祭,是受福吉。
 睡虎地秦墓竹簡·日書乙種155,戰國至秦 □祭祀、嫁子、作大事,皆可。
 西嶽華山廟碑陽,東漢 天子祭天地。
 盧令媛墓誌,北魏 父道昭,國子祭酒秘書監使持節鎮北將軍。
 王翊墓誌,北魏 魏故散騎常侍鎮南將軍金紫光禄大夫領國子祭酒濟州刺史王使君墓誌。
 元鑽遠墓誌,北魏 賻錢三萬,祭以太牢。 《説文》:“祭,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 以手持肉敬奉於“示(神主)”之前以祭祀神靈,《説文》解“祭”字爲會意。但甲骨文“祭”字省“示”而在“肉”旁附點以示血滴; 西周以降,則以加“示”爲常例。春秋戰國之“祭”,“又”旁常爲“攴”代之,而“又”、“攴”同類,字理不變。兩漢以後,“又”旁復歸,但因偏旁位置關係而有所變形。
祭★常◎常
jì表意,甲骨文、金文、小篆从示从又,象以手持肉奉祭之形,隶定为“祭”。本义表示祭祀神灵或祖先,心中崇敬并祈求保佑,引申为举行仪式追念死者。 【辨析】 ❶以“祭”作音符构成的形声字读音不同。chì:傺∣chá:察∣cài:蔡。 ❷祭/祀 见388页“祀”。 祭jì会意字,左上角为“肉”,古代的祭品,右上角为“又”(即“手”),下为“示”,意为手持祭品,供奉神灵。祭,又读zhài,古代姓氏,《左传》中有“祭仲远”者。这个读音作为声符尚保留在瘵(zhài)、蔡(cài)、察之中。作声符生成的字有: jì 际(“際”的简化,国际) 漈(水边) 穄(草本植物) (海边的一种鱼) chì 傺(侘傺,失意貌) 祭 (jì)又,手也。示,古“祇”字。手持肉以享神祇也。 【按】示爲神主,前文明之。祭的含義是以手持肉祭祀神主。 祭*jì(11画)
  【提示】, 不要错写成癶。示,第四笔宋体是撇,楷体是点。 *祭jì11画 示部 (1) 供奉鬼神祈求保佑或举行仪式追悼死者: ~祀|~祖|~神|~奠|公~烈士。 (2) 旧小说中指用咒语施放法宝: 将异宝~在空中。 另见zhài(506页)。
祭zhài11画 示部 姓。 另见jì(17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