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 ) 居延新簡EPF22.221,西漢 以科别從事。
 道明墓誌,北齊 詢詢善誘,等以四科。
 卜氏墓誌,隋 名在四科。
 李推賢墓誌,唐 夫四科具美。
 王素墓誌,唐 縱設三科。
 騫如珪墓誌,唐 先君德行,稱於四科。 《説文》: “科,程也。从禾从斗。斗者,量也。”
科★常◎常
kē表意,从禾从斗,斗指称量,本义以用斗量禾来表示评量等级,引申为衡量的法度、判定(刑罚)、科举考试、考试科目、学术或业务类别、机关内部的组织等,假借为戏剧专用名,指演员的动作、情态。 【辨析】 以“科”作音符构成的形声字一般读kē:蝌。 科 (kē)程也。 【按】程的本義爲品,即稱量穀物,確定品級。科即品類、等級義。 *科k’wa[甲骨] [金文] [小篆] 《說文》: , 程也。 从禾、斗。斗者,量也。(七篇上) 以斗量米穀的輕重或多少以區分等級。 科kē(9画)
  【提示】禾,中间是竖,不是竖钩; 位于字左时,末笔捺改点。 *科kē9画 禾部 (1) 分门别类用的名称。 1. 学术或业务的类别: ~目|文~|理~|专~|牙~|小儿~。 2. 行政机关组织的划分: 财务~|人事~。 3. 生物学上的分类单位: 猫~|豆~。 (2) 科举考试,从隋唐到清代的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 登~|开~取士。 (3) 科班,旧时招收儿童,培养成为戏曲演员的教学组织: 坐~|出~。 (4) 〈书〉 法规: 金~玉律|作奸犯~。 (5) 〈书〉 判罚;判罪: ~以罚金|~以徒刑。 (6) 中国古典戏剧中表示演员动作的用语: ~白|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