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
1 官名。春秋 战国时期列国皆有御史,爲国君亲近之职,掌文书及记事。秦设御史大夫,职副丞相,位甚尊;并以御史监郡,遂有纠察弹劾之权,盖因近臣使作耳目。汉以後,御史职衔累有变化,职责则专司纠弹,而文书记事乃归太史掌管。
《史记・萧相国世家》:「秦御史监郡者与从事,常辨之。何乃给泗水卒史事,第一。」 宋 王谠《唐语林・补遗四》:「御史主弹奏不法,肃清内外。唐兴,宰辅多自宪司登钧轴,故谓御史爲宰相。」 《儒林外史》第三回:「荏苒三年,陞了御史,钦点广东学道。」 2 喻指起监督作用的人或事物。
萧乾《一本褪色的相册・<鱼饵・论坛・阵地>》:「它(书评)是读者的顾问,出版界的御史。」 参阅《通典・职官六・御史台》《续通典・职官六・御史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