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五節 探明書寫的訛錯,有助校勘的工作因視覺的疏忽或認識的不足而導致書寫錯誤是任何時代都免不了的事。商代的甲骨卜辭、兩周的銅器銘文都有寫錯字或挖補修改的例子。傳世的典籍文獻,經過千年的傳抄,筆誤在所難免。王叔岷先生的 《斠讎學》第參章示要,論證古籍之失約有四事: 一是增、刪、改、乙之失真,二是古文、籀文、篆文、隸書、草書、俗書、楷書之相亂,三是六朝、隋、唐寫本之不同,四是宋、元、明、清刻本之各殊。第二項完全是因字形相近的關係而導致錯誤,而其他三項有時也與字形有關。略舉數例於下: 金文例: 文(字1)為胸上刺紋之形 ( ), 被誤為寧(字216) ( )。 其例, 《尚書·大誥》 “以于敉寧武圖功”、 “天休于寧王, 興我小邦周”、“寧王惟卜用”、“予曷敢不于前寧人攸受休畢”,《尚書·君奭》 “我道惟寧王德延”。比照銅器銘文,知分別是文武、文王、前文人的誤讀,而且必是誤認西周時代胸上有心紋的一形而來。 上(字51)一短劃在長劃之上,表達在上的形勢 (==),錯為二【 ,地之數也。 从耦一。 凡二之屬皆从二。 , 古文二】。 君(字303)以持筆書寫者為統治階級創意 ( ),錯為周(字340),周以四周建有擋風牆一類之保護物表意 ( )。 其(字346) ( )的初形象簸箕之形,丌 【丌 ,下基也。 荐物之丌。象形。凡丌之屬皆从丌。讀若箕同】,簡化簸箕增繁後的字形( ),錯為六, 六 【 , 易之數, 陰變於六, 正於八。 从入。凡六之屬皆从六】,符號 ( )。 時 【 , 四時也。 从日, 寺聲。 , 古文時从日之作】从日之聲的形聲字 ( ), 錯為者(字423) 【 , 別事詞也。 从白, 聲。 , 古文旅】,者即煮的字源,作菜蔬在鍋上燒煮並有水蒸氣上騰之狀。

自 【 ,鼻也。 象鼻形。 凡自之屬皆从自。 , 古自】 【 ,此亦自字也。省自者,詞言之气从鼻出。與口相助。凡白之屬皆从白】,鼻子之形 ( ),錯為白 【 ,西方色也。 陰用事,物色白。 从入合二。 二陰數。 凡白之屬皆从白。 , 古文白】, 白即大拇指之形, 借為顏色及爵號 ( )。 古文例: 𠬝【 ,治也。从又卪。 卪,事之節】,以手壓抑制服人,後來演變至手下移 ( ) 而誤為及,及【 ,逮也。从又人。 ,古文及。 秦刻石及如此。 , 亦古文及】 表現手自後追趕抓人之狀( ) 。 旅 【 , 軍之五百人。 从从从从。 从, 俱也。 , 古文旅。 古文以為魯衛之魯】以一旗幟之下的衆人表意 ( ),旅為萬人的大單位,由各族人所組成,被派遣到遠地服務的軍隊。誤為衣,衣【 ,依也。 上曰衣, 下曰常。 象覆二人之形。 凡衣之屬皆从衣】象有交領的上衣形 ( )。 平(字310)為天平稱物之狀 ( ),誤為釆【 ,辨別也。 象獸指爪分別也。 凡釆之屬皆从釆。 讀若辨。 , 古文釆】,釆象野獸的指爪印痕, 或采(字185), 手採樹上物之形 ( )。 其例, 《尚書·堯典》 “平章百姓”應讀為辨章, 釆、辨為同音假借。 禮 【 ,履也。 所以事神致福也。 从示从豊,豊亦聲。 , 古文禮】从示豊聲之形聲字, 誤為札【 ,牒也。 從木, 乙聲】。 七(字115), 符號 ( ) , 誤為十(字117), 符號 ( )。 教(字236),持棍強制小孩學習打繩結 ( ),誤為敢(字42),敢,手持挖礦工具 ( )。其例, 《尚書·皋陶謨》“無教逸欲有邦”,“無教”為 “無敢”之誤。 四 【 ,陰數也。 象四分之形。 凡四之屬皆从四。 ,古文四如此。 𝌆,籀文四】, 四劃之數量,後為避免誤會,假借口吹氣之狀以表示( ),誤為六 ( )。 物 【 , 萬物也。 牛為大物。 天地之數起於牽牛, 故从牛, 勿聲】从牛勿聲的形聲字,誤為利(字271),利為以刀割禾可得快速完成之利( )。 其例, 《墨子·兼愛中》 “天下之士君子,特不識其利、辯其故也”,“識其利”為 “識其物”之誤。 為(字261),手牽象鼻,引導之使工作 ( )。 古文作 ,因誤為而(字66), 而為下頷之鬍子形 ( )。 其例, 《淮南子·人間》 “虞之與虢,相恃而勢也”。應作 “相恃為勢也”。 籀文例: 歸(字227),回娘家時所帶之土塊與掃帚 ( ),誤為婦【 ,服也。从女持帚灑埽也】,掃帚之女性為婦人 ( )。 樹【 ,木生植之總名也。 从木, 尌聲。 , 籀文】, 作手設置鼓架或某種器物之狀 ( ),誤為鼓(字298)【 ,擊鼓也。 从攴壴,壴亦聲。 讀若屬】 【 , 郭也。 春分之音, 萬物郭皮甲而出故曰鼓。 从壴从中又。 中象飾,又象其手擊之也。 周禮六鼓, 雷鼓八面, 靈鼓六面,路鼓四面,鼖鼓、皋鼓、晉鼓皆兩面。 凡鼓之屬皆从鼓。 ,籀文鼓从古】,為手擊鼓之狀 ( )。 地 【 ,元气初分, 輕清昜為天, 重濁陰為地。 萬物所陳列也。 从土,也聲。 ,籀文地从阜土,彖聲】,形聲字 ( ),誤為墜 【《廣韻》落也】。 四 ( ),誤為三【 ,數名。 天地人之道也。 於文,一耦二為三, 成數也。 凡三之屬皆从三。 , 古文三】 ( )。 如《儀禮·覲禮》 “四享皆束帛加璧”,“四享”為“三享”之誤。 篆文例: 之 【 , 出也。 象艸過中, 枝莖漸益大有所之也。 一者地也。 凡之之屬皆从之】,腳所踏之處 ( ),誤為止(字69),止為腳趾形 ( )。 穴【 ,土室也。从宀,八聲。凡穴之屬皆从穴】,以木柱支撐之坑道形,誤為內【 ,入也。从冖入。 自外而入也】,内,屋内見門簾之形( )。 四 ( ),誤為大(字74),大為大人正面立形 ( )。 制 【 , 裁也。 从刀未。 未, 物成有滋味可裁斷。 一曰: 止也。 ,古文制如此】, 以刀刮削樹枝以製作器物之意,誤為利(字272),利,以刀割禾, 快而有利之意 ( )。 如 《管子·揆度》 “珠玉為上幣, 黃金為中幣,刀布為下幣。先王高下、中幣,利下上之用”,“制下上之用”誤為“利下上之用”。 服 【 ,用也。 一曰車右騑, 所以舟旋。 从舟, 𠬝聲。 , 古文服从人】,形聲字 ( ),誤為般 【 ,辟也。 象舟之旋,从舟从殳。 殳令舟旋者也。 , 古文般从攴】, 般可能以工具製造木盤之狀,早期木器常用挖斲方式成形 ( )。 堂 【 ,殿也。 从土, 尚聲。 , 古文堂如此。 ,籀文堂从尚,京省聲】,从土尚聲之形聲字 ( ),誤為商(字336),商為建築形( )。 隸書例: 斗【 ,十升也。象形有柄。凡斗之屬皆从斗】,挹水漿之有柄容器形 ( ),誤為升 【 ,十合也。 从斗。 象形。 合龠為合,龠容千二百黍】, 升為小型的挹水器形 ( )。 出(字262),腳走出穴居 ( ),誤為士 【士,事也。 數始於一終於十,从一十。孔子曰,推十合一為士。凡士之屬皆从士】,士為雄性動物的性徵 ( ),或土(字92),土為土塊形 ( )。 如 《孟子·萬章》 “使浚井, 出, 從而揜之”, “浚井土”誤為“浚井出”,連帶斷句也變動。 介(字424)【 ,畫也。 从人从八】象一人的身子前後穿着綴有甲片防護衣之狀,誤為分【 ,別也。 从八刀。 刀以分別物也】, 分, 以刀等分物之意 ( )。 害(字425) 【 , 傷也。 从宀口。 言从家起也。 丯聲】, 從割字( )的創意為以刀分剖澆鑄冷卻的鑄物,推知害為型範已被破壞剖開之狀。誤為周(字340),周,四周有保護之場所( )。

草書例: 規【 ,規巨有灋度也。 从夫見】表達大人之見識有規範之意( ),誤為親【 ,至也。从見,聲】,親,形聲字 ( )。叔(字191),手採豆莢之狀 ( )( ),誤為升 ( )。故【 ,使為之也。从攴,古聲】,形聲字 ( ),誤為得(字286),得,於行道拾到他人遺失的海貝,大有所得之意( ) ( )。如《晏子春秋·内篇雜上》 “高糾事晏子而見逐,高糾曰: 臣事夫子三年,無得,而卒見逐。其說何也”,“無故”誤為“無得”,斷句也變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