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 ) 郭店楚墓竹簡·緇衣4,戰國 可頪(述)而 (志)也, 則君不𢚝(疑)其臣,臣不惑於君。 按: 从竹時聲。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季庚子問於孔子7,戰國 (以) (誌) =(君子) =(之志)。 按: 从竹時聲。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曹沬之陳41,戰國 《周等(志)》是廌(存)。 按: 从竹寺聲。
 睡虎地秦墓竹簡·效律60,戰國至秦 誤自重殹(也),減罪一等。
 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甲本卷後古佚書,西漢 其等尊賢,義也。
 漢印文字徵 弗等。
 漢印文字徵 楊等。
 高樹造像記,北魏 景明三年五月卅日,邑主高樹維那解伯都卅二人等,造石像一軀。
 元悌墓誌,北魏 慎等夜金,密同温樹。
 元湛墓誌,東魏 及居顯處,爰拜青門,等務伯之矜嚴,同昭先之淑慎。
 吴嚴墓誌,隋 汝等遵之,勿得墜失。
 李神符碑,唐 子少府監柱國臨川縣公德懋,鳳州刺史廣川縣公義范,懷州刺史上柱國文暕等。
 盧行毅墓誌,唐 有子彦緒等,號穹永訴,勒石圖徽。
 史思禮墓誌,唐 次子元忠,翊麾校尉、右武衛仁壽府别將等,哀不勝喪,毁幾滅性。
 李壽墓誌,唐 資給賵贈,特加常等。 《説文》: “等,齊簡也。从竹从寺。寺,官曹之等平也。” “等”从竹从寺,會法庭簡册齊整之意,寺亦聲。戰國楚簡中的“等”字構形爲从竹時聲。用作“志”或“誌”。《説文》本義不見。在睡虎地秦簡中,“時”中“口”構件省略,“等”字定型爲从竹从寺。此屬於漢字使用過程中的聲符簡化現象。 楚簡或假“ ”、 “時”爲“等”。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曹沬之陳》:“凡畜羣臣, 貴戔(賤)同 (等), 录(禄)毋 (倍)。”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天子建州(甲本)》: “時(等)言而殜(世)行,因惪(德)而爲之折(制)。”
等★常◎常
děnɡ表意,从竹从寺,寺有手持义,表示用手整理竹简使整齐,本义为整理竹简,引申为相同、等级、等待、助词(表示复数或列举未尽)等。 等 (děng)齊簡也。从寺,官寺之等平也。 【按】段玉裁注:“齊簡者,㬪簡册齊之,如今人整齊書籍也。引伸爲凡齊之偁。” 等 金文; 篆děng[竹(意符) + 寺(意符)→等(《説文》:“等,齊簡也,從竹,從寺。寺,官曹之等平也。”爲持竹簡頓齊,今指頓書使齊〈平等、相等〉,引申爲等級,等差〈同等、不等〉。等同。“戥”,稱量物體重量。同輩人〈我等〉,約好一起行動〈等待〉。)] [西漢] 司馬遷 《史記·平准書》:“金有三等,黄金爲上,白金爲中,赤金爲下。”(注:白金指銀,赤金爲銅。) [宋] 岳飛《滿江紅》:“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等děng(12画)
  【提示】寺,上边是土,上横短,下横长,不要错写成上横长下横短的士; 寸,末笔是侧点,不是提。 *等děng12画 竹部 (1) 数量、程度或地位相同: ~价|相~|平~|二加三~于五。 (2) 按质量、程度、地位等的差异而划分的级别: ~级|优~|~外品|成绩分五~。 (3) 种;类: 这~事|此~人。 (4) 等候;等待: 请稍~|我~着你的答复。 (5) 助词。 1. 表示复数: 我~|你~|彼~。 2. 列举后煞尾: 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四省。 3. 表示列举未完: 熊猫、金丝猴~珍稀动物|商店里货很全,食品、服装、家用电器~~,应有尽有。 (6) 通“戥(dě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