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守
1 留置守护。
《左传・成公十六年》:「韩厥将下军,郤至佐新军,荀罃居守。」 明 李东阳《重修季子庙记》:「刑部尚书白公 昂尝读书其间,慨其敝陋,谓居守道徒曰:『吾他日必修之。』」 2 特指皇帝出征或巡幸时,重臣镇守京都或行部。
汉 荀悦《汉纪・景帝纪》:「晁错议,欲令上自将兵,身留居守。」 《新唐书・辅公祏传》:「六年,伏盛入朝,留公祏居守,复令雄诞握兵副之。」 明 沈德符《野获编・禨祥・甘露瑞雪》:「上南巡,﹝顾鼎臣﹞奉敕居守,寻殁於位。」 清 唐甄《潜书・诲子》:「天子南征,大人居守,政事取决,如伊尹、周公之摄,此慎之所不如也。」 3 官名。留守的别称。
唐 韩愈《送温处士赴河阳军序》:「自居守河南尹以及百事之执事,与吾辈二县之大夫,政有所不通,事有所可疑,奚所谘而处焉?」按,此「居守」谓东都留守郑余庆。唐 皇甫枚《三水小牍・王公直》:「既发囊,唯有人左臂,若新支解焉。群吏乃反接,送于居守。」 4 犹守成。
明 李东阳《张秋》诗:「创业固不易,居守乃其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