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
1 宋时称乐户、妓女等。至清代仍有此称呼。
宋 洪迈《夷坚己志・傅九林小姐》:「﹝傅九﹞好狎游,常爲倡家营办生业,遂与散乐林小姐绸缪。」 清 赵翼《陔余丛考・小姐》:「今南方搢绅家女多称小姐,在宋时则闺阁女称小娘子,而小姐乃贱者之称耳。」 清 梁章钜《称谓录・倡》:「《夷坚志》:傅九与散乐小姐约窃逃不得。此以小姐称乐户也。按《履园丛话》,吴门称妓女曰小姐。形之笔墨,或称校书,或称录事。有吴兴书客钱景开者,常在虎邱开书铺,能诗,尤好狭邪。花街柳巷每经其品题甲乙,多有赠句。袁简斋先生每邀景开爲狎友,命之曰小姐班头。」 2 称缙绅仕宦家青少年女子。
元 王实甫《西厢记》第一本楔子:「只生得个小姐,小字莺莺。」 《红楼梦》第二回:「二小姐乃是赦老爷姨娘所出,名迎春。三小姐政老爷庶出,名探春。四小姐乃宁府 珍爷的胞妹,名惜春。」 巴金《家》十八:「『真不愧爲一位千金小姐。』觉慧冷笑地赞了一句。」 3 泛称未婚女子,今在社交等场合中仍沿用之。
4 称妻子。犹夫人。
明 贾仲名《金安寿》第一摺:「俺小姐夹谷人氏,童家女儿,小字娇兰,娶爲妻室,十年光景,甚是绸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