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通假字通假又叫通借,前人也称为假借,是古人用字写词时本有其字而不用,却用一个音同音近的字来代替的现象。原本当用的字叫本字,临时用来替代本字的那个字叫通假字或通借字 (简称借字) 。例如: ❶ “庄公寤生,惊姜氏。” ( 《左传·郑伯克段于鄢》 )
❷ “举错不可不察也。” ( 《汉书·张释之传》)
❸ “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周易·系辞下》) 十分明显,例❶的 “寤”本应用 “牾”字,牾训逆,牾生即逆生; 例 ❷的 “错”本应用 “措”,放置的意思; 例 ❸的 “信”与 “屈”相对,本应用 “伸”,意思才能通畅。然而这些文句的作者没有用本来该用的字,而用了意思毫不相干只是音同音近的字来代替。这就是古书中的所谓通假现象。这里的 “寤”、“错”、“信”三字是通假 (借字),“牾”、“措”、“伸”则分别为它们的本字。 通假虽然前人也谓之假借,也是 “依声托事”而借音表义,但是它与六书之一的 “假借”是不同的。六书中的假借是造字的一种法则,是不给某些词造专门书写符号而借用他词书写符号来替代的法则,是 “本无其字”的 “依声托事”,没有所谓本字可言 (后世再造本字者除外) ; 通借则是古人用字的一种变通现象,即放着本字不用而临时借用音同音近的他字来替代,是 “本有其字”的 “依声托事”。 为什么会产生本有其字而不用的通假现象呢?原因很多,从根本上说,汉字虽然是以象形、象意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表意文字体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早期汉字少,不能完全表达语言中的 “词”,因而在造字之初便有了假借。这说明汉字与汉语结合的过程中,本来就是允许和存在着借音表义方式的。用字的通假和造字的假借虽有不同,但在借音表义这一点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要在使用过程中能做到约定俗成、得到社会的公认就不会造成交际的障碍。因此,某些通假现象在某个时代通行,当时的人们习以为常,并不以之为怪。在没有正字法、也没有能促进用字规范化的工具书的古代,人们用字不像后世那样严格。另外,汉字在隶变之后,字形的直观表义功能已不复存在,音同音近的字又多,形体也难记,人们在仓猝下笔之际不及熟计,也自然易写 “别字”,正如东汉训诂学家郑玄所说: “其始书之也,仓猝无其字,或以音类比方假借为之,趣于近之而已。”( 《经典释文·叙录》引)这就是说,古人在写作著述时,仓猝之间临时借用了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本来要写的字。这种情况,说通俗些,就是古人写的别字。但这种 “别字”是就 “其始书之”而言,虽然是 “仓猝”无意之中的误写,但后来更多的是一种有意识的仿效,相沿成习,具有了社会合法性,与今人写别字绝对不同,今人的别字不是约定俗成,不具有社会合法性,因此,不能混为一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