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 甲骨文合集17171,殷 乙亥卜, 爭, 貞邑竝令葬我于㞢𠂤。 一月。 按: 象人埋坑中而有爿薦之,爿兼表聲。
甲骨文合集6943,殷 己酉卜, 㱿, 貞乎葬垂侯。 按: 人形省略。
甲骨文合集32829,殷 丙子, 貞王叀令我□。 按: 象殘骨埋於坑中。
甲骨文合集32831,殷 □[子], 貞……叀……我□。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容成氏33,戰國 亓(其)生賜羕(養)也,亓(其)死賜(葬)。 按: 从歺爿聲。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二·第八章47,戰國 晉文公(卒), 未(葬)。 按: 从口从歺,爿聲。明顯傳承了甲骨文“葬”字構形元素。
睡虎地秦墓竹簡·日書乙種17,戰國至秦 窞羅之日,利以説孟(盟)詐(詛)、棄疾、鑿宇、葬,吉。
睡虎地秦墓竹簡·法律答問68,戰國至秦 甲殺人,不覺,今甲病死已葬,人乃後告甲,甲殺人審,問: 甲當論及收不當?告不聽。
睡虎地秦墓竹簡·法律答問77,戰國至秦 或自殺,其室人弗言吏,即葬貍(薶)之,問死者有妻、子當收,弗言而葬,當貲一甲。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377,西漢 父母及妻不幸死者已葬(卅)日。
司徒袁安碑,東漢 閏月庚午葬。
朝侯小子殘碑,東漢 卜葬,含憂憔顇,精傷神越。 按: 从茻从巫。
高密孫仲隱墓刻石,東漢 其四年二月廿一日戊午葬於此。 按: 从艸从死之省从土。
上計史王暉石棺銘,東漢 其拾七年六月甲戌葬。
三老掾趙寬碑,東漢 次子游,護菀使者,次游卿,幽州刺史,卬陪葬杜陵。
魯詮墓表,晉 太康元年十月二日,葬屯。
長孫子澤墓誌,北魏 袝葬於北芒之舊塋。 按: 从艸从死从土。
郭顯墓誌,北魏 葬于北芒山之西崗。
康健墓誌,北魏 還葬於洛陽之西山,乃爲銘以誌之。
元誘妻薛伯徽墓誌,北魏 袝葬于洛陽西陵舊塋。 按: 从死从土。
暴永墓誌,隋 其年十月廿有四日葬壺關城西十有五里慈澤鄉行義里。 按: 从艸、从死之訛、从土。
申穆及妻李氏墓誌,隋 與夫人李氏合葬於壺關城北三十里三垂山之東麓。
元範妻鄭令妃墓誌,隋 遺囑其郭氏女云: 合葬,非古也。
潘基墓誌,唐 粤以其年九月十日葬于邙山之陽,禮也。
崔暟妻王媛墓誌陰,唐 禮葬未克。
楊宇墓誌,唐 其地迫隘,歲月復不利,君不可以葬。 《説文》:“葬,藏也。从死在茻中; 一其中,所以薦之。《易》曰: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 甲骨文“葬”或象人埋坑中而有爿薦之,爿兼表聲。人形亦或可省。另一構形則象殘骨埋於坑中。《説文》所謂“从死在茻中”者,見於秦系文字。漢代以降,亦見變異,或从茻从巫,或从艸从死从土,或从死从土。
葬塟★异◎异★常◎常zànɡ表意,甲骨文象把人的尸体停放在床上之形;小篆从死,从二艸,象人死后被埋在草丛之中,隶定为“葬”。本义表示掩埋尸体,引申为用火葬、水葬等方式处理尸体。又作“塟”,把下边的艸改为土,表示土葬。《异体字表》以“塟”为异体字。 葬(zàng)从死,在茻中,“一”則薦之之物之形。 【按】葬,《説文》:“藏也。”本義是人死後蓋上草席埋藏在叢草中。 *葬tsang[甲骨] [金文] [小篆]《說文》: ,臧也。 从死在茻中。一,其中所以荐之。易曰:古者葬厚,衣之以薪。茻亦聲。(一篇下) 床於棺中,或尸體放置在棺内之床上,床在古代為承尸之物,死亡儀式所需,非日常睡眠所在。 *葬〔塟 〕zàng12画 艹部 掩埋或用其他方法处理死者遗体: ~送|埋~|火~|海~|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