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 ) 張家山漢簡·奏讞書175,西漢 白徒者,當今隸臣妾;倡,當城旦。
 張家山漢簡·奏讞書176,西漢 今佐丁盜粟一斗,直(值)三錢,柳下季爲魯君治之,論完丁爲倡。
 張家山漢簡·奏讞書177,西漢 完爲倡,不已重虖(乎)?
 蒼山元嘉元年畫像石墓題記,東漢 其𥑞内有倡家。
 姚存古墓誌,唐 以中群兇血入齒牙,□倡萬和。 《説文》: “倡,樂也。从人昌聲。”
倡★常◎常
形声,从人,昌声,本义读chānɡ,歌舞乐人;又读chànɡ,领唱(与“唱”同),由此引申为歌唱、首先提出、带头等。 【辨析】 倡/唱 见41页“唱”。 倡 金文; 篆chāng,chàng[亻(人.意符)+昌(聲符)→倡(《説文》:“倡,樂也。從人,昌聲。”倡:1.chāng代指以演奏樂器和表演歌舞爲業的人;2.chàng通“唱”。領唱,即今合唱隊指揮。一人先唱,衆人跟唱〈宣導〉,引申爲首先建議〈倡議〉。反腐倡廉〈反對腐敗,提倡廉潔〉,是一個民族興旺發達的希望。)] 《詩經·鄭風·蘀兮》:“叔兮伯兮,倡予和女。”(叔伯領唱,我們跟和。) 倡(10画) ❶chāng ❷chàng
 【提示】昌,上下两个部件的中间一横宋体与两边相接,楷体与左边相接,与右边相离。 *倡chāng10画 人部 〈书〉 (1) 歌舞艺人: ~优。 (2) 通“娼”。 另见chàng(45页)。
*倡chàng10画 人部 (1) 〈书〉领唱,后作“唱”: 千人~,万人和|一~而三叹。 (2) 发起;首先提出: ~导|~议。 另见chāng(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