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匈奴传上》「大会蹛林」
唐 颜师古注:「蹛者,绕林木而祭也。鲜卑之俗,自古相传,秋天之祭,无林者尚竖柳枝,众骑驰遶三周乃止。此其遗法。」
《辽史・太宗纪上》:「射柳於太祖行宫。」
《金史・礼志八》:「射柳、击球之戏,亦辽俗也,金因之。凡重五日拜天礼服,插柳球场,爲两行,当射者以尊卑序,各以帕识,其枝去地约数寸,削其皮而白之,先以一人驰马前导,後驰马,以无羽横镞箭射之。既断柳,又以接而驰去者爲上;断而不能接去者次之;或中其青处,及中而不能断,与不能中者爲负。每射必伐鼓以助其气。」
明代射柳之法有异於前。清 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一:「永乐中,禁中有翦柳之戏。翦柳,即射柳也。陈眉公云:胡人以鹁鸪贮葫芦中,悬之柳上,射之。射中葫芦鸽辄飞去,以飞之高下爲胜负。往往会於清明、端午日,名曰射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