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晋高祖天福六年》:「帝之发大梁也,和凝请曰:『车驾已行,安从进若反,何以备之?』帝曰:『卿意如何?』凝请密留空名宣敕十数通,付留守郑王,闻变则书诸将名,遣击之;帝从之。」
胡三省注:「宣出於枢密院,敕出於中书门下,时并枢密院於中书。」
《金史・外国传上・西夏》:「诏陕西宣抚司及沿边诸将,降空名宣敕,临阵立功,五品以下并听迁授。」
明 叶子奇《草木子・杂制》:「元之宣敕皆用纸。一品至五品爲宣,色以白。六品至九品爲敕,色以赤。虽异乎古之诰敕用织绫,亦甚简古而费约,可尚也。」按,《元史・选举志三》:「凡迁官之法……自六品至九品爲敕授,则中书牒署之。自一品至五品爲宣授,则以制命之。」故宣、敕之授受亦有尊卑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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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汉书・耿弇传》:「弇乃严令军中趣修攻具,宣敕诸部,後三日当悉力攻巨里城。」
南北朝以后,专指发布诏命。《宋书・文帝纪》:「便可宣敕内外,各有荐举。当依方铨引,以观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