辠( ) 中山王 鼎,殷周金文集成2840,戰國晚期 隹(雖)又(有)死辠及曑(參) (世)。 按:从辛从自,自亦聲,“辛”爲行刑之工具。
 古璽彙編3250,戰國 辠[乘力]。 按:上增飾筆。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昭王毁室—昭王與龔之𦞠7, 戰國 不隻(獲)要頸之辠(罪)君王。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一·皇門8,戰國 不肯惠聖亡辠之 。
 睡虎地秦墓竹簡·秦律十八種175,戰國至秦 大嗇夫、丞智(知)而弗辠,以平罪人律論之。
 睡虎地秦墓竹簡·法律答問140,戰國至秦 其耐罪以上,購如捕它辠人。
 居延新簡EPT51.652,西漢 問如辠。
 泰山都尉孔宙碑陽,東漢 躬忠恕以及人,兼禹湯之辠己。 《説文》: “辠,犯法也。从辛从自,言辠人蹙鼻苦辛之憂。秦以辠似皇字,改爲罪。” “辠”字,从辛从自,自亦聲,“辛”爲行刑之工具,會行割鼻刑之意,表示治罪,引申爲犯法。後世被“罪”字所代替。
辠 (zuì)自,鼻也。辠人辛苦蹙鼻也。秦始皇改用“罪”字。罪,捕魚竹网也。从网,非聲。 辠 篆zuì[自(鼻,意符)+ 辛(尖刀,意符)→辠(《説文》:“辠,犯法也。從辛,從自,言辠人蹙鼻苦辛之憂。秦以辠似皇字,改爲罪。臣鉉等曰:言自古者以爲鼻字,故從自。”辠是古代割去鼻子的一種酷刑,字如其刑,到了秦始皇,他本人怎麼看辠都像始皇帝的皇,心裏很不舒服,於是命令大臣李斯,找一個替辠的字,李斯奉命,把一個本來無辠的漁網“罪”拉過來作爲替罪羊。所以我們今天看到的是“罪犯”而不是“辠犯”。)] *辠dzwər[甲骨] [金文] [小篆] 《說文》: ,犯法也。 从辛、 自。 言辠人戚鼻苦辛之𢝊, 秦以辠似皇字,改為罪。(十四篇下) 以刀刺紋於罪犯者之鼻,亦以警戒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