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瑕录用
谓不计较缺点、过失而录用人才。
三国 吴 陆瑁《与暨艳书》:「夫圣人嘉善矜愚,忘过记功,以成美化。加今王业始建,将一大统,此乃汉高弃瑕录用之时也。」 南朝 梁 丘迟《与陈伯之书》:「圣朝赦罪责功,弃瑕录用,推赤心於天下,安反侧於万物。」 唐 陆贽《贞元九年冬至大礼大赦制》:「舍己从人,故能通天下之志;弃瑕录用,故能尽天下之才。」 清 蒋士铨《桂林霜・闺诚》:「朝廷赦以不死,又复弃瑕录用,使之专阃。」 ▲ 亦作「弃瑕取用」
汉陈琳《爲袁绍檄豫州》:「於是提剑挥鼓,发命东夏,收罗英雄,弃瑕取用。」 《三国志・吴志・朱据传》:「据以爲天下未定,宜以功覆过,弃瑕取用,举清厉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