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场
宋、辽、金、元时在边境所设的同邻国互市的市场。场内贸易由官吏主持,除官营外,商人需纳税、交牙钱,领得证明文件方能交易。
宋 苏轼《论高丽买书利害札子》:「臣闻河北榷场,禁出文书,其法甚严,徒以契丹故也。」 《金史・食货志五》:「榷场,与敌国互市之所也。」 明 沈德符《野获编・户部・海上市舶司》:「而宋之南渡,其利尤溥,自和好後,与金国博易,三处榷场,其岁入百余万缗。」 范文澜 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二章第八节:「宋 金战争停止时,双方都在淮河沿岸及西部边地设立贸易的市场,称爲『榷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