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1 按内容分的细目。
《汉书・刘向传》:「比类相从,各有条目,凡十一篇。」 《晋书・傅玄传》:「二常侍所论,或举其大较而未备其条目,亦可便令作之。」 隋 李德林《霸朝集序》:「当时制述,条目甚多,今日收撰,略爲五卷云尔。」 明 王鏊《震泽长语・经传》:「至程、朱始别爲纲领三、条目八,分传以释之。」 2 指词典的词条。
罗竹风《实践是检验辞书编纂工作的唯一标准》:「《辞海》体例规定,大条目不过四五百字,中条目三百字左右,小条目只有一二百字。」 3 谓整理安排细节。
孙中山《上李鸿章书》:「窃谓今日之急务,固无逾于此四大端,然而条目工夫,不能造次,举措施布,各有缓急。」 4 法令、规章等的项目。亦指法令、规章。
《晋书・刑法志》:「抄《新律》诸死罪条目,悬之亭传,以示兆庶。」 宋 苏轼《上韩丞相论灾伤手实书》:「今又行手实之法,虽其条目委曲不一,然大抵特告讦耳。」 宋 马永卿《懒真子》卷一:「士廉再拜曰:『祭酒其使我以无事治蜀耶!』乃简条目,州遂大治。」 清 龚自珍《京师悦生堂刻石》:「养之之法,古无专官,无条目。无专官,无条目,是费不出於公上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