𦘒(niè)“,手之疌巧也。从又持巾。凡之属皆从。”(尼辄切) 徐锴《系传》:“巾,所持也。” 太炎先生云:“事业、基业之业,皆当作。”[1]甲骨文中不见字。一般认为,、聿本为一字,是右手执笔之形,本义是“书写”。而后来的“筆”是加竹头,为晚出之字。如戴侗《六书故》第十五:“书传未尝有字,且手之疌巧何以取义于巾?……明聿、筆实一字。”[2]或说“”为从又持中的会意字,会擦拭洁净之意。西周时常用作形旁。战国始见独立使用“”。与聿仅一笔之差,容易混淆,然其来源、音义均不同。[3] 部有两个属字。如“肃”字下云:“持事振敬也。从在上,战战兢兢也。”,古渊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