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鸿案
东汉 梁鸿家贫好学,不仕,与妻孟光隐居霸陵山中,以耕织爲业。後避祸去吴。居人庑下,爲人舂米,归家,孟光爲之备食,举案齐眉。世传爲嘉话。见《後汉书・逸民传・梁鸿》。後以「梁鸿案」概叙其事,寓夫妻恩爱之义。
元 王实甫《西厢记》第三本第二摺:「他人行别样亲,俺根前取次看,更做到孟光接了梁鸿案。」 明 梅鼎祚《玉合记・参成》:「我虽惭司马之琴,愿举梁鸿之案。」 《红楼梦》第四九回:「那『闹简』上有一句说的最好,『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这五个字不过是现成的典,难爲他『是几时』三个虚字问的有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