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 甲骨文合集15788,殷 戊申卜, 貞㞢……在剥……
作册益卣,殷周金文集成5427,西周中期 弋剥勿(益)(鰥)寡。 按: 从刀卜聲, 同《説文》或體“”,傷害義。《書·泰誓》 “剥喪元良” 注: “剥,傷害也。”
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西漢 剥其□革以爲干侯。
徐義墓誌陰,晉 號咷割剥,崩碎五情。 《説文》: “剥, 裂也。从刀从录。录, 刻割也。录亦聲。, 剥或从卜。” 甲骨文“”, 从刀录聲, 限於文例殘缺, 用法待考。 金文从刀卜聲, 與《説文》或體同。楚簡或假“鹿”爲“剥”。《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天子建州(甲本)》簡10: “男女不(語)鹿(剥), 堋(朋)友不(語)分。”阜陽漢簡則假“僕”,《周易·剥》: “初六,僕(剥)□足。”
剥★常◎常表意,从刀从录,录有刻义,表示以刀刻之,本义读bō,割裂,引申为脱落、强制除去、强夺等;又读bāo,引申为去掉外皮或外壳(用于口语)。 【辨析】 偏旁录,台湾作“彔”,与大陆稍有不同。 剥(bō)裂也。从刀,从录。录,刻割也。 剥剝(10画) ❶bāo ❷bō
【提示】录, 上面是⼹, 旧字形是。 下面的⺢, 5画,不要错写成4画的水。 *剥bāo10画 刀部 除去外面的皮、壳:~橘子|~花生|~栗子|~了皮再吃。 另见bō(29页)。
*剥bō10画 刀部 (1) 义同“剥(bāo)”,专用于合成词或成语:生吞活~。 (2) (表层)坏损而脱落或离失:~落|~离|~蚀。 (3) 强行夺取:~削。 另见bāo(1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