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勿(弱)物 物物而勿物於物 |
释义 | 勿(弱)物 物物而勿物於物如今的字釋家,在鐵定的“象形說”誤導之下,無一例外地只是在直觀表象的具體意義上下功夫,而在“在天垂象,在地成形”從宏觀中概括抽象和把握出它的本質含義方面,向來都缺乏認真。這是文字釋解上的一大缺憾,也是百年漢字遭劫的症結所在。 “物物而勿物於物”,這是在說繞口令嗎? 不是的。你把“物”真正理解了,這句話並不繞口。 在釋勿、物以前,為了敘述上的方便和容易被讀者所理會,先釋這個“弱”字。 甲骨文“ ![]() “ ![]() “ ![]() ![]() 中華漢字在發展的長河中,為了適應日益繁復的社會用字和表意上的準確無誤,不僅數量不斷增加,筆畫也在逐步增加。 甲骨文的“ ![]() ![]() 小篆的“ ![]() ![]() ![]() ![]() 《說文》:“弱,橈也。上象橈曲,彡象毛氂橈弱也。弱物並,故從二。”許慎說“弱”是柔細的曲木,弓像木條的彎曲,彡像柔細的毛。柔弱的東西難於獨立,所以用兩個“”並立。 牽強附會,無以復加。 說“弱”是為了襯托“勿”的字理。 “勿”甲骨文❶作“ ![]() ![]() ❷的形狀,有兩點的,也有三點的,兩點是陰爻“⚋”的轉換,三點是水的異形。 金文作“ ![]() ![]() “勿”殷墟卜辭用作否定詞:“勿呼伐□方”;“王弗疾骨,王占曰:勿疾”;“于生七月勿侑酒伐”等。西周《盂鼎》銘文:“勿廢朕命”,《召伯虎簋》銘文:“勿敢對”等這裏的“勿”都具有否定詞“不”或“不要”的意寓。 “勿”的構形造義是萬物有情,天人合一,刀不斷流,柔不剛刃,突出的是一個“情”字,這個“情”就是天理、國法、人情。引伸有以下兩項意義: 一是否定詞: (1)不,或不要,《詩經·大雅·行葦》:“敦彼行葦,牛羊勿踐履。”這裏的“勿”是不。《論語·學而》:“過則勿憚改。”這裏的“勿”是不要。文化是國家民族長期形成的一股歷史巨流,推行“最徹底的決裂”就是抽刀斷流,推倒從來。這行得通嗎?故謂之“勿”。 (2)無,或沒有,《詩經·豳風·東山》:“制彼裳衣,勿士行枚。”這裏的“勿”是無或沒有。 二是勤恤之意: (1)勤勉,《禮記·禮器》:“洞洞乎其敬也(從內心到外表恭恭敬敬),屬屬乎其忠也(誠誠懇懇地侍立著),勿勿乎其欲饗之也(殷切地希望祖先來享祭)。”《後漢書·胡廣傳》:“密勿夙夜,十有餘年,心不外顧,志不苟進。” (2)撫恤,《禮記·曲禮》上:“國中以策彗恤勿驅,塵不出軌。”是說車子進入國中,用鞭梢搔摩馬不要使它疾馳,塵埃不飛揚車轍以外。 “勿”還以上述意蘊組構了如下漢字: 伆:(ㄨㄣ)從人。“勿”本抽刀斷流,不以擬人,故揚子《方言》:“伆,邈離也。”《博雅》:“斷也。” 吻:從口。撫恤性的兩脣相接,《周禮·考工記·梓人》:“銳喙決吻”,是說尖銳與尖銳二者不相吻合。 刎:從刀。刀對“勿”的忍割。古人生死之交謂“刎頸交”。 忽:從心。勿心即無心。《尚書·周官》:“蓄疑敗謀,怠忽荒政。” 芴:(ㄨ)從草。草具掩苫意,視“勿”恍恍惚惚,若明若暗,《莊子·至樂》:“芒乎芴乎?而无從出乎?” 笏:從竹。勿忽之竹。笏,朝臣用以記事,初為竹質,後也有象牙的,清代廢除。 能對甲骨文“勿”的構形造義做點注腳的是這個“沕”字。沕(音ㄨ,音ㄇ),從水。一有深微意。李白《明堂賦》:“淳風沕穆,鴻恩滂洋。”這裏的“沕穆”具理趣深微,不可言盡之意。二有潛藏意。《史記·賈誼傳·弔屈原賦》:“襲九淵之神龍兮,沕深潛以自珍。”這裏的“沕深”具潛藏之意。三有淵源意。《史記·司馬相如傳·封禪文》:“大漢之德,逢涌原泉,沕潏漫衍,旁魄四塞。”這裏的“沕潏”具淵源之意。 而《說文》卻釋“勿,州里所建旗。象旗柄,有三游,雜帛,幅半異。所以趣民,故遽稱勿勿”。許慎說“勿”是州一級行政所在地的旗幟,有杆,有游,是用雜色的帛作成,旗幅兩半色澤各異。是用來集合指揮民眾的,所以稱為勿勿。說得頭頭是道,似乎親臨其境的素描,其實才是完全的誤解。不僅如此,後來照許氏之圖又索一驥——“”。 按許氏“州旗”之說,上述以“勿”所異構的漢字根本就無法解釋了。 現在再來說“物”。 從甲骨文到楷書的“物”,都是“牛”與“勿”的建構。為啥“牛”與“勿”建構為“物”呢?這裏蘊含著一個認識事物的學問。 “物”是古人揭示存在本原的造義。 在六經之首,易經的理念裏,乾為天,坤為地;天象馬,地形牛;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勿”的柔不剛刃被概括抽象為世間的人情;刀不斷流被概括抽象為世間的事理。勿、牛的相構而為“物”,就是天下地上、古往今來存在於世間的人情世故和萬事萬物。“物”是古人揭示存在本原的造義。“物”作為視覺表意符號,它表的就是當今哲學常用術語——“存在”。 存在是物質世界的本質。 “物”的本意是世間一切事物的存在,或者說存在於天地間的一切事物。引伸有以下意義: (1)與“我”(主觀)相對的客觀事物。《易·繫辭下》:“仰則觀象於天,俯则觀法於地……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這裏的“物”是一切客觀事物。 (2)事物內容與實質。《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這裏的“物”指的是事物內容與實質。 (3)事物呈現的顏色。世事多彩繽紛,五顏六色,故《周禮·春官·保章氏》有“以五雲之物,辨吉凶”之說。這裏的“物”指的是顏色。 (4)區別事物的種類。《周禮·夏官·校人》:“辨六馬之屬,種馬一物,戎馬一物……駑馬一物。”這裏的“物”即馬的種類。 (5)對事的相向、觀察、選擇。《左傳·昭公三十二年》:“仞溝洫,物土方。”這裏的“物”是選擇。 (6)事物的標誌。《左傳·定公十年》:“叔孫氏之甲有物,吾未取以出。”這裏的“物”是標識。 (7)除“我”以外的其他人。唐·魏征《十漸不克終疏》:“損己以利物”,“待人接物”、“恐遭物議”等。這裏的“物”指除己以外的他人。 (8)量詞的件。《呂氏春秋·先識》:“去苛令三十九物。”這裏的“物”作量詞件用。 《說文》:“物,萬物也。牛為大物,天地之數,起於牽牛,故從牛,勿聲。”許氏的“萬物也”是正確的,可是由於他對“勿”釋義上的偏差,將“勿”純粹當做聲符去使用,這就必然跌入“形聲”的泥坑。“牛為大物”這裏隱為大地,也說得過去,可“天地之數,起於牽牛,故從牛”就不免牽強附會了。天地之數為九(天一地八),“九”起於九英,即北斗七星加輔佐二星。牽牛是銀河系的一顆明星,與天地之數無涉。許氏之說只是牽強了些,而近代大學問家王國維先生卻走得更遠:“古者謂雜帛為物,蓋由物本雜色牛之名,後推之以名雜帛。”(《觀堂集》6卷第13頁《釋物》)王先生是我國近代享有盛名的國學大師,是“甲骨四堂”之一,筆者素懷崇敬之仰,先生釋“物”實乃千慮之一失。 如今的字釋家,在鐵定的“象形說”誤導之下,無一例外地只是在直觀表象的具體意義上蜻蜓點水,而在“在天垂象,在地成形”從宏觀中概括抽象和把握出它的本質與含義方面,向來缺乏認真。這是文字釋解上的一大缺憾,也是百年漢字遭劫的症結所在。 《莊子·山木》中說:“物物而不物於物”,趣作“物物而勿物於物”,第一個“物”是動詞,其表意一致:人是消費物質的,不要被物質所消費,《荀子·修身篇》第二也有:“君子役物,小人役於物”,如果說“勿物”是人生理念,那麼“物物而勿物於物”就是生命的另一種境界了;如果說,莊子、荀子的“勿物於物”是勸誡,那麼老子的“物壯則死”就是人類防止過壯以至早夭的警嘆號。 端詳良久,“物”越來越不像州旗之下臥有一頭雜色老牛的樣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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