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泽园
1 古时官设的丛葬地。凡无主屍骨及家贫无葬地者,由官家丛葬,称其地爲「漏泽园」。制始於宋。
宋徐度《却扫编》卷下:「漏泽园之法起於元丰间。初,予外祖以朝官爲开封府界使者……四望积骸蔽野,皆贫无以葬者委骨於此。意恻然哀之,即具以所见闻,请斥官地数顷以藏之,即日报可。神宗乃命外祖总其事。」 清 顾炎武《日知录・火葬》:「﹝宋 绍兴二十七年范同言:﹞『国朝着令贫无葬地者许以官地安葬,河东地狭人众,虽至亲之丧,悉皆焚弃……』自宋以来此风日盛,国家虽有漏泽园之设,而地窄人多,不能遍葬,相率焚烧,名曰火葬。」 2 指验屍之所。
《古今小说・蒋兴哥重会珍珠衫》:「既说打死,将尸发在漏泽园去,俟晚堂听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