爰田
谓变更旧日田土所有制,以公田赏赐众人。也称辕田。《左传・僖公十五年》:「晋於是乎作爰田。」 孔颖达疏:「服虔、孔晁皆云:『爰,易也。赏众以田,易其疆畔。』」 杨伯峻注:「晋惠既以大量田土分赏众人,自必变更旧日田土所有制。所赏者众,公田恐难以满足,又不能不开阡陌以益之。」旧说认爲是古代按休耕需要而施行的一种土地分配制度。《汉书・地理志下》:「孝公用商旨,制辕田。」 颜师古注引孟康曰:「三年爰土易居,古制也,末世侵废,商鞅相秦,复立爰田,上田不易,中田一易,下田再易,爰自在其田,不复易居也。」古代民受田:上田夫百亩,每岁一耕;中田夫二百亩,隔岁一耕;下田夫三百亩,隔两岁一耕。见《汉书・食货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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