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地官・大司徒》:「凡万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与有地治者听而断之,其附于刑者归于士。」
郑玄注:「争罪曰狱,争财曰讼。」
贾公彦疏:「狱讼相对,故狱爲争罪,讼爲争财。若狱讼不相对,则争财亦爲狱。」
《汉书・儿宽传》:「宽既治民。劝农业,缓刑罚,理狱讼,卑体下士,务在於得人心。」
宋 苏舜钦《论五事》:「臣窃见州县之吏,多是狡恶之人……或狱讼未具,遂停鞫劾,赋税起纳,无人催驱。」
清 方苞《<周官>辨伪二》:「每见甿庶之家,嫠者改适,猜衅丛生,变诈百出,由是而成狱讼者十四三焉。」
2 诉讼。
《史记・五帝本纪》:「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狱讼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
晋 刘琨《劝进表》:「讴歌者无不吟咏徽猷,狱讼者无不思于圣德。」
3 指诉讼者。
晋 陆机《答贾长渊》诗:「狱讼违魏,讴歌适晋。」
金 元好问《拟贺登宝位表》:「圣神文武,克享皇天之心,狱讼讴歌,皆曰吾君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