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批谕旨
清制,内外奏章或特降之旨,由皇帝用朱笔批示,以示出於亲笔。《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十一》有《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三百六十卷。亦省作「朱批」、「朱谕」。
《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十一・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所载臣工奏摺,凡二百二十三人。多者以一人分数册,少者以数人合一册。所奉朱批,一一恭录。」 清 龚自珍《乙丙之际箸议第十九》:「乾隆初,有言东南之土肌理横,故宜水;西北之土肌理直,故不宜水。朱批曰:『所奏情形是。』於是积数年之疑豁然矣。」 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琦公(琦善)递亲供时,随呈黄摺匣一扣,内皆宣宗亲笔朱谕。」 燕谷老人《续孽海花》第四六回:「不多一会儿,就朱谕下来,叫老爷回籍。」 欧阳予倩《忠王李秀成》第三幕:「一来有许多话写不明白,二来上一个奏摺,要起草稿,要誊正,送进宫来,等候朱批;主上有什麽要问的地方,再下诏书,秀成再上奏摺,这样一来,就要半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