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律历志上》:「汉兴,方纲纪大基,庶事草创,袭秦正朔。」
《新唐书・魏玄同传》:「武德、贞观,庶事草创,人物固乏。」
《三国演义》第七十回:「二将赶二十余里,夺了黄忠寨。忠又草创一营。」
鲁迅《书信集・致郑振铎》:「第二次印《笺谱》,如有人接办,则爲纸店开一利源,亦非无益,盖草创不易,一创成,则别人亦可踵行也。」
2 犹草率。粗糙简略。
《东观汉记・光武帝纪》:「时城郭丘墟,扫地更爲,帝悔前徙之,草创苟合,未有还人。」
宋 郑樵《<通志>总序》:「大抵开基之人,不免草创,全属继志之士爲之弥缝。」
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仙人岛》:「姊姊远别,莫可持赠。恐至海南,无以爲家,夙夜代营宫室,勿嫌草创。」
3 起稿。
《论语・宪问》:「爲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
杨伯峻注:「郑国外交辞令的创制,神谌拟稿……子产又作文词上的加工。」
《汉书・司马迁传》:「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草创未就,适会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
清 侯方域《徐作霖张渭传》:「作霖好学深思,常偃仰卧竟日,或草创後复毁之,然出,而人以爲高文典册焉。」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十五篇:「惟文词蹇拙,体制纷纭,中间诗歌,亦多鄙俗,甚似草创初就,未加润色者,虽非原本,盖近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