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司六局
1 宋代官府贵家设四司六局,爲盛大宴会供役。四司指帐设司、厨司、茶酒司、台盘司,六局指果子局、蜜煎局、菜蔬局、油烛局、香药局、排办局。见宋 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四司六局》、宋 吴自牧《梦粱录・四司六局筵会假赁》。
《古今小说・史弘肇龙虎君臣会》:「那四司六局祗应供过的人,都在堂下,甚次第。」 2 明代洪武初年定内官之制,凡六局,爲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尚宫局二人,总司纪、司言、司簿、司闻四司之事;尚仪局一人,总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四司之事;尚服局一人,总司宝、司衣、司仗、司饰四司之事;尚食局一人,总司馔、司酝、司药、司供四司之事;尚寝局一人,总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四司之事;尚功局一人,总司制、司珍、司彩、司计四司之事,总称爲四司六局。参阅明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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