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办
旧时官职名称。清末新设置的官署或办事机构的主管人员称督办或总办、副职称会办,资格比会办略次的称帮办。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某些特殊机构亦设此官。如清季之保甲局、厘捐局,民国初期之招商局、硝矿局等皆置总办、会办。
《官场现形记》第三回:「﹝黄道台﹞先从藩台拜起,接着粮巡道、盐法道,以及各局总办,并在省的候补道,通统都要拜到。」 郑观应《盛世危言・电报》:「各局总办、帮办,宜由报生、司事推择洊升。」 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五编第二章第三节:「他们在这些企业中任意安插私人,担任总办、帮办、坐办、提调等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