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衙 亦作「公牙」。
封建时代的衙门。
《旧唐书・舆服志》:「京文官五品已上,六品已下,七品清官,每日入朝,常服裤褶,诸州县长官在公衙,亦准此。」 唐 封演《封氏闻见记・公牙》:「近代通谓府廷爲公衙,公衙即古之公朝也,字本作『牙』……或云:『公门外刻木爲牙,立子门侧,以象兽牙。军将之行,置牙竿首,悬旗於上。』其义一也。」 宋 王谠《唐语林・补遗一》:「近代通谓府庭爲公衙,即古之公朝也,字本作『牙』。《诗》曰:『祈父,予王之爪牙。』祈父,司马掌武备,像猛兽以爪牙爲卫,故军前大旗谓牙旗……是军中听号令,必至牙旗之下,称与府朝无异。近俗尚武,是以通呼公府爲公牙,府门爲牙门,字称讹变,转而爲衙。」 元 施惠《幽闺记・图形追捕》:「讼简公衙静,民安士庶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