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头巾
绿色头巾。汉代卑贱者所服。唐代李封责令罪人裹绿头巾以示辱。元 明两朝娼妓、乐人家中男子都规定戴绿头巾。後俗称妻有外遇爲戴绿头巾。
唐 封演《封氏闻见记・奇政》:「李封爲延陵令,吏人有罪,不加杖罚,但令裹碧头巾以辱之,随所犯轻重以日数爲等级,日满乃释。吴人着此服出入州乡,以爲大耻。」 《元典章・礼部二・服色》:「至元五年十月……该准中书省劄付娼妓之家多与官员士庶同着衣服,不分贵贱。今拟娼妓各分等第穿着紫皂衫子,戴着冠儿。娼妓之家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巾。」 明 郎瑛《七修类稿・辩证下・绿头巾》:「吴人称人妻有淫行者爲绿头巾。」 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佟客》:「一顶绿头巾,或不能压人死耳。」 吕湛恩注引《国宪家猷》:「春秋时,有货妻女求食者,谓之倡。夫以绿巾裹头,以别贵贱。」 燕谷老人《续孽海花》第三二回:「孙三拍拍她马屁,也得了不少的钱,自然没有话说,情愿戴了绿头巾,到小寓中伺候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