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孔尚任《桃花扇・归山》:「只因有逆案两人,乃礼部主事周镳、按察副使雷演祚,马 阮挟仇,必欲置之死地。」
清 梁章钜《浪迹三谈・古田逆案》:「少时熟闻里中故老谈古田县逆案,其事在康熙之末,当时尚能举其里居姓氏,今则忘之矣。」
2 特指明末魏忠贤阉党案。明 天启年间宦官魏忠贤专权,政治极端腐败,屡兴大狱,杀戮东林党人。天启七年(1627年)思宗即位,责令魏忠贤自杀。崇祯二年(1629年)又发布诏书,定逆案,将党附魏忠贤诸人,分爲六等;重者处死,轻者终身不用。南明 弘光时,马士英、阮大铖当国,重翻此案,并打击东林党人以事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