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相
汉 张苍善算,以列侯居相府,领郡国上计,谓之计相。唐代称拜相的计臣爲计相。宋代以称三司使。
《史记・张丞相列传》:「迁爲计相,一月,更以列侯爲主计四岁。」 裴駰集解引文颖曰:「能计,故号曰计相。」 唐 刘禹锡《唐故福建等州都团练观察处置使福州刺史薛公神道碑》:「贞元中,上方与丞相调兵食,思得通吏治而习边事者,计相以公爲对。」 宋 洪迈《容斋随笔・用计臣爲相》:「肃宗以後,兵兴费广,第五琦、刘晏始以户部侍郎判诸使,因之拜相……自是计相不可胜书矣。」 元 柳贯《送徐周臣廉使除户部尚书》诗:「计相升庸徵故事,传宣还在凤池头。」 参阅《宋史・职官志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