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²护
1 办理监督。
《周礼・地官・山虞》「若祭山林,则爲主,而修除且跸」 汉 郑玄注:「爲主,主辨护之也。」 孙诒让正义:「辨即今之办治字,《汉书・李广传》颜注云:『护谓监视之。』此辨护,亦谓辨治监视其事,不定供用相礼也。」 《墨子・号令》:「爲符者曰养吏一人,辨护诸门。」 《古微书・中候握图记》:「尧即政七十年,授《河图》。帝立坛磬折西向,禹进迎舜,契陪位,稷辨护。」 2 治理修护,修治。
汉哀帝《诏上计丞史归告二千石》:「官寺乡亭漏败,墙垣阤坏不治,无辨护者,不胜任。先自劾不应法,归告二千石听。」 三国 魏 刘劭《人物志・接识》:「器能之人,以辨护爲度,故能识方略之规,而不知制度之原。」 三国 魏 刘劭《人物志・材能》:「辨护之政,宜於治烦。」 刘炳注:「事皆辨护,烦乱乃理。」 3 照顾维护。
《汉书・贡禹传》:「往者尝令金敞语生,欲及生时禄生之子,既已谕矣,今复云子少。夫以王命辨护生家,虽百子何以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