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揆
1 准则;法度。
《孟子・离娄上》:「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 朱熹集注:「道,义理也;揆,度也。道揆,谓以义理度量事物而制其宜。」 《续资治通鉴・宋理宗嘉熙四年》:「秉国钧者惟私情之徇,主道揆者惟法守之侵。」 清 黄宗羲《子刘子行状》:「退而列风纪六事以上。一曰建道揆。请复京师首善书院,崇祀冯从吾爲瞽宗,昭圣明兴道致治之意。复天下社学,选明德老成者爲之师,聚里中彦士教之。」 2 制订法规。
宋 岳珂《桯史・陈了翁始末》:「瓘比缘禀事,闻合下之言,指尚书省爲道揆之地,瓘谓合下此言失矣。三省长官,宜守法而已,若夫道揆,天子三公之事,岂太宰之所得预乎?」 3 指制订法规之机构。
宋 岳珂《愧郯录・给舍论驳》:「然元佑之初,司马文正 光已尝乞合三省,则是道揆虽一,职守仍分。至如合二府於一堂,列两省於同局,则固不必爲是区别,斯亦南渡简易之制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