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买
宋代,政府於春季贷款给农民,至夏秋时令农民以绸绢偿还,谓之预买。
宋 范镇《东斋记事・补遗》:「太宗时,马元方爲三司判官,建言:『方春民乏绝时,豫给缗钱贷之,至夏秋,输绢於官。』预买紬绢,盖始於此。」 宋 王辟之《渑水燕谈录・杂录》:「祥符初,王旭知颍州,因岁饥,出库钱贷民,约蚕熟一千输一缣。其後,李士衡行之陕西,民以爲便。今行於天下,於岁首给之,谓之和买绢,或曰预买,始於旭也。」 宋 李纲《上道君太上皇帝封事》:「取於民者,常赋之外,其目繁多。絮帛则有和买,有预买,有泛买,有常平司和买。」参见「和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