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ǎnɡ)“,再也。从冖,阙。《易》曰:‘参天地。’凡之属皆从。”(良奖切) 段玉裁注:“凡物有二,其字作不作兩。兩者,二十四铢之称也。今字兩行而废矣。” 甲骨文取象于一衡兩轭,代表一輛车。如:“癸巳卜,往,马三十兩(輛)?”(《合》20790)卜辞贞问商王可否用三十对马,即驾三十輛车出行。[1]金文作、、等。于省吾认为字形是截取甲骨文和金文中的“车”字辕前双轭形的部分而成,引申之,凡成对并列的都可称为兩。[2]战国包山楚简作、,曾侯乙墓楚简作。后派生有輛、緉等字。 部有兩个属字。如“兩”字下云:“二十四铢为一兩。从一;,平分,亦声。”于省吾认为“”、“兩”本属同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