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²伎
1 古称以歌舞杂戏娱人的男女艺人。
《後汉书・梁冀传》:「冀、寿共乘辇车……游观第内,多从倡伎,鸣锺吹管,酣讴竟路。」 《资治通鉴・晋武帝泰始三年》:「吴主悲喜,迎拜於东门之外。既入庙,比七日三祭,设诸倡伎,昼夜娱乐。」 《云笈七签》卷四十:「不得耽着歌舞,以作倡伎。」 2 娼妓。
明 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艺林学山二・张安贫儿镂臂文》:「唐 宋间恶少,竞刺其身……国朝此风遂绝。惟冶游儿与倡伎密,或劄刺名号,以互相思忆。」 姚华《曲海一勺・明诗跋》:「倡伎以色事人,不能风雅。」 鲁迅《南腔北调集・由中国女人的脚推定中国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倡伎就大抵穿着『利屣』,穿得久了,也免不了要『趾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