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丙 bǐnɡ ㄅ〡ㄥˇ 《广韵》兵永切,上梗,帮。 5画 一部4画 统一码:4E19 大五码:A4FE 国标扩:B1FB
1 天干的第三位。古代与地支相配用以纪日或纪年。
《书・召诰》:「越若来三月,惟丙午朏。」 汉 蔡邕《陈太丘碑文》:「中平三年八月丙午,遭疾而终,临没顾命,留葬所卒。」 清 张岱《陶庵梦忆・绍兴琴派》:「丙辰,学琴於王侣鹅。」亦用作第三的代称。参见「丙夜」、「丙科」。 2 用作第三的代称。参见「丙夜」、「丙科」。
3 古代以十干配五方,丙爲南方之位,因以指南方。
《说文・丙部》:「丙,位南方。」 宋 高似孙《纬略》卷六:「《周地图记》曰:『顺治郡 丙穴,以其口向丙,因以爲名。』」参见「丙向」。 4 五行中丙丁属火,因以爲火的代称。丙爲阳火,丁爲阴火。
《素问・藏气法时论》:「心主夏,其日丙丁。」 王冰注:「丙丁爲火。」 5 丙字金文多作︻,状如鱼尾,故爲鱼尾的代称。
《尔雅・释鱼》:「鱼尾谓之丙。」 6 汉代考试科目名。参见「丙科」。
7 丙舍的省称。指墓堂。
宋 陈师道《季父通直郎陈君墓铭》:「君无子……葬於彭城 吕栅,祔先兆之丙。」参见「丙舍」。 8 通「炳」。见「丙丙」、「丙明」。
9 姓。汉代有丙吉。见《汉书・丙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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