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 五祀衛鼎,殷周金文集成2832,西周中期 余(審)𧵒田五田。
楚王酓審盂,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1809,春秋中期 楚王酓審之盂。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孔子詩論21,戰國 《審(湛)𩂣(露)》之賹(益)也。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孔子見季𧻚子12, 戰國 亦(以)亓(其)勿審二逃(道)者(以)觀於民。 按: “逃(道)”字從李鋭《〈孔子見季桓子〉 新編(稿)》 (簡帛網,2007年7月11日)讀。
秦印文字彙編 審信。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115,西漢 其不審,黥爲城旦舂。
漢印文字徵 審小孺。
漢印文字徵 審福。
漢印文字徵補遺 審睦子家丞。
西狹頌,東漢 掾仇審。
元湛妻薛慧命墓誌,北魏 審道求賢,伯鸞是匹,隱服心披,和光别古。 《説文》: “宷, 悉也。 知宷諦也。 从宀从釆。 , 篆文宷从番。” 據《説文》“篆文”,“宷”即後來通行之 “審”。觀五祀衛鼎和楚王酓審盂,可知 “審”字下部本作 “口”,加飾筆而成 “曰”。值得注意的是,五祀衛鼎字異寫爲从 “米”; “余(審)𧵒田五田”, “審”義爲 “確實”。 上博楚簡一《孔子詩論》簡21“審”即 《詩經·小雅》篇名 “湛露”。“審”又作姓氏。
*宷(審)st’jiəm[甲骨] [金文] [小篆] 《說文》: ,悉也。 知宷諦也。 从宀釆。 , 篆文宷从番。(二篇上) 釆與番皆象獸蹄印,田為掌跟部之形,從足跡可知進入屋中者為何種類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