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相
1 佛教名词。与自相(不共相)相对,谓几种事物的共通相,即不局限於一法之自体。如色、受等有爲法共有无常性,故以无常相爲共相(色、受等自体各异,色以质碍爲自相,受以领纳爲自相)。
《俱舍论》卷二三:「一切有爲皆非常性,一切有漏皆是苦性,及一切法空非我性,名爲『共相』。」 吕澂《中国佛学源流略讲》第九讲:「理是共相,但事上见理却并不限於共相,因爲每事现各有别相。」 2 拉丁文universalia的意译。西欧中世纪经院哲学常用名词,意即一般。
陶行知《答朱端琰之问》:「我们要从具体想到抽象,从我相到共相,从片想到系统。」 朱光潜《文艺心理学》第十五章:「科学家、哲学家和艺术家都想揭开自然之秘,在殊相中见出共相。但是他们出发点不同,目的不同,因而在同一殊相中所见得的共相也不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