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 甲骨文合集33284,殷 辛……貞尞于河,履東。
五祀衛鼎,殷周金文集成2832,西周中期 帥(率)(履)裘衛厲田(四)田。 按: 加“眉”聲。
□仲盤,殷周金文集成10134,西周晚期 □中(仲)□(履)用𠀠(其)吉金自乍(作)寶□。
散氏盤,殷周金文集成10176,西周晚期 乃即(散)用田履。
大簋蓋,殷周金文集成4299,西周晚期 豖(以)(履)大易里。 按: 从頁从舟。
包山楚簡·文書54,戰國 秀履。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子羔12,戰國 遊於玄咎之内,冬(終)見芺,攼(搴)而薦之, 乃見人武, (履)(以)(祈)禱曰: 帝之武尚吏是句(后)(稷)之母也。
睡虎地秦墓竹簡·法律答問162,戰國至秦 毋敢履錦履。
張家山漢簡·遣策14,西漢 (漆)履一兩。
淳于長夏承碑,東漢 含和履仁,治詩尚書。
寇臻墓誌,北魏 春秋甫履從心,寢疾薨于路寢。
元勰墓誌,北魏 睿明夙躋,含仁履敬。
王僧墓誌,東魏 祖倩少履庠門。
竇泰妻婁黑女墓誌,北齊 含柔履度之迹,事非因假。
盧文機墓誌,隋 四岳啓族,四履開疆。 《説文》: “履, 足所依也。 从尸从彳从, 舟象履形。 一曰尸聲。 凡履之屬皆从履。 , 古文履。 从頁, 从足。 ” 甲骨文所見“履”字,以乘舟行於水會意。人形上部的眉形兼表字的讀音。五祀衛鼎銘“履”字人下有舟形,表示人乘舟而行,西周金文或增水旁以突顯其義,故“履”之本義應爲行、踐。許慎不知其來自引申,誤認爲本義,遂有“足所依也”之釋。“履”字形體在西周段仲簋中,舟旁已移至右旁,後來又用義符“足”去替换腳下的“止” , 把它放在舟下, 而有了古文“”這種字形, 篆文又易頁爲尸, 删去足旁, 增入表示行義的義符“彳”與 “夂”, 而有了“”形“履”字,許慎分析其構形時説“舟象履形”、“一曰尸聲”均不確。
履★常◎常lǚ表意,小篆从尸、彳、夊,夊上象鞋形,尸为人,彳、夊、鞋都有行走义,隶定为“履”。本义表示践踏、踩,引申为鞋、脚步、实行、实践等。 【辨析】 履/鞋 这两个字本指一物,因时代不同而名称有别。 履(lǚ)“舟”象履形。尸者,人也。彳、夊皆行也。 【按】彳,音chì,小步也。夂,音suī,行遲曳夂夂,指緩慢行走的樣子。 履金文;篆lǚ[尸(人立形,意符)+彳(示動符)+夊(足趾,意符)舟(鞋形,後誤爲畐,意符)→履(《説文》:“足所依也。從尸從彳從复,舟象履形。一曰尸聲。”履,鞋:西裝革履。削足適履;踐踩,走過:履歷;步伐:步履維艱;執行,實行:履行、履約。)] 《詩經·齊風·東方之日》:“在我室兮,履我即兮。”(她來我内室,踏我脚步走。) [春秋] 左丘明《左傳·昭公三年》:“國之諸市,履賤踴貴。”(魯國的許多市場上,草鞋便宜,而斷脚人用的挾杖反而貴。注:“履賤踴貴”現象説明魯國當時“斷足的酷刑”極爲普遍。 *履lǚ15画 尸部 (1) 踩;走: 如~薄冰。 (2) 鞋: 西装革~|削足适~。 (3) 脚步: 步~维艰。 (4) 实行;执行: ~行|~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