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禹贡序》:「禹别九州,随山濬川,任土作贡。」
孔传:「任其土地所有定其贡赋之差。」
《汉书・地理志上》:「水土既平,更制九州,列五服,任土作贡。」
晋 左思《三都赋序》:「且夫任土作贡,《虞书》所着;辨物居方,《周易》所慎。」
明 冯梦龙《智囊补・上智・蒋恭靖》:「公曰:『古任土作贡,出於殊方,而故取於扬(扬州),守臣不知也。』」
清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田制三》:「古者任土作贡,虽诸侯而不忍强之以其地之所无,况於小民乎!」亦省作「任土」。
《周礼・地官・载师》:「载师掌任土之法。」
郑玄注:「任土者,任其力势所能生育,且以制贡赋也。」
孙诒让正义:「《大宰》注云:『任,犹倳也。』力谓性力肥硗,势谓形势高下,生育若农田生九谷、场圃育草木、山泽各有生育之材物,皆任之以倳,立其功业也。《书・禹贡叙》云:『任土作贡。』孔疏引郑注云:『任土谓定其肥硗之所生。』亦即此义。」
《文选・左思<蜀都赋>》:「任土所丽,众献而储。」
刘逵注:「任土,任其土地所生也。《尚书》所谓任土作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