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市
1 古代指官府按价向民间购买实物。至唐 宋以後,实际成爲强行摊派、掠夺民财民物的制度。
《新唐书・韩琬传》:「今和市颛刻剥,名爲和而实夺之。」 宋 吴曾《能改斋漫录・记事一》:「且言江南和市紬绢,豫给缗钱。郡县或以私惠人,而不及农者。」 《元史・何荣祖传》:「阿合马方用事,置总库于其家,以收四方之利,号曰和市。」 范文澜 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唐时﹞强令民众服役叫做召雇,摊派物品叫做和市,表示官出钱雇役买物。」 2 指与少数民族交易。
《旧唐书・回纥传》:「自乾元之後,﹝回纥﹞屡遣使以马和市缯帛……以马一匹易绢四十匹。」 宋 苏辙《颍滨遗老传下》:「夏人竟大入河东,朝廷乃议绝岁赐,禁和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