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尹
商汤大臣,名伊,一名挚,尹是官名。相传生於伊水,故名。是汤妻陪嫁的奴隶,後助汤伐夏桀,被尊爲阿衡。汤去世後历佐卜丙(即外丙)、仲壬二王。後太甲即位,因荒淫失度,被伊尹放逐到桐宫,三年後迎之复位。《尚书・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於先王。」 《左传・襄公二十一年》:「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无怨色。」 杜预注:「大甲,汤孙也,荒淫失度。伊尹放之桐宫三年,改悔而复之,而无恨心。」 《吕氏春秋・本味》:「有侁氏女子采桑,得婴儿於空桑之中,献之其君。其君令烰人养之,察其所以然,曰:『其母居伊水之上……故命之曰伊尹。』」 高诱注:「以其生於伊水,故名之伊尹,非有讹也。」唐 韩愈《送孟东野序》:「夏之时,五子以其歌鸣,伊尹鸣殷,周公鸣周。」梁启超《新民说》第十二节:「欲求国之自尊,必先自国民人人自尊始。伊尹曰:『余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非余觉之而谁也。』」一说,伊尹借故放逐太甲,自立七年,後太甲还,被杀。参阅《竹书纪年》卷上、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二编第二章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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