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鐙法一種執筆法。古來論說者不乏其人,但未深得其要旨。諸說舉例如次: (1)其法為主指實掌虚,指不入掌,虎口間空圓如馬鐙,俾易於撥動,故名。其法有 “推、拖、捻、拽”四字,見唐林蘊《撥鐙序》。清季朱履貞亦持此見。日本細川廣澤所著《執撥蹬法》一書,即以此說為據。 (2)鐙,為古“燈”字,聚大指、食指、中指撮筆管末端,如執鐙挑而撥鐙,不急不徐,故名。明楊慎即持斯見。 (3)清包世臣《藝舟雙楫·述書中》曰:“唐賢狀撥鐙之勢云: ‘如人并乘,鐙不相犯。’ ……此真工為形似者矣。”喻指筆劃間須避讓,不相犯焉。南宋董逌《廣川題跋》即持此說。 (4)北宋錢若水稱 “五字執筆法”擫、壓、鈎、格、抵為 “撥鐙法”。見宋陳賓《桃源手聽》。觀古代“執筆圖”知,所謂撥鐙法,即與“雙鈎法”相類。 唐陸希聲精通此法, 後傳於沙門光。但《宣和書譜》所記陸希聲 “五字執筆法”,并不稱作撥鐙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