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 居延新簡EPT52.32,西漢 攝食候長成。
河西簡牘·敦煌馬圈灣簡牘6,西漢 居攝元年九月庚戌。
蕩陰令張遷碑陽,東漢 惟中平三年,歲在攝提。
元瞻墓誌,北魏 先驅肅路,途絶囂蹕,部下無違,羽儀攸攝。 按: 聲符“聶”訛變。
棲巖寺詩刻,唐 攝殿中侍御史張循憲。 《説文》: “攝,引持也。从手聶聲。” “攝”,《説文》 “引持也”,牽引、持有之意。引申作兼有,用於官職前指兼職或代理。 古文字未見“攝”字,楚簡多假它字爲“攝”。如: 假“孴”爲“攝”。《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競公瘧》簡10: “自古(姑)、 𧈡(尤)西, 翏(聊)、 𡥨(攝)東, 丌(其)人婁(數)多已。”假“聶”爲“攝”。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吴命》簡6: “咎(舅)生(甥)之邦,聶(攝)周孫=(子孫),隹(唯)舍(余)一人所豊(禮)”。 假“”爲“攝”。 《郭店楚墓竹簡·緇衣》簡45: “(朋)(友)卣(攸)=(攝, 攝)愄(威)義(儀)。 ”假“㘝”爲“攝”。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衣》簡23: “(朋)(友)(攸)㘝 =(攝, 攝)威義(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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