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 公朱左師鼎,殷周金文集成2701,戰國晚期 谷(容)一斛。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周易42,戰國 初六: 又(有)孚不冬(終), 乃𡄹(亂)𠧟(乃)(萃), 若(號),一斛(握)于(笑), 勿卹(恤),(往)亡(无)咎。
居延新簡EPT27.11,西漢 入穀五千五百二斛。
居延新簡EPT49.31,西漢 粟五十斛三斗二升。
王蕃墓誌,北魏 飢民施捨秩粟六百萬斛以餼。
慈慶墓誌,北魏 遂爲恭宗景穆皇帝昭儀斛律氏躬所養恤。
郭達墓誌,隋 起家斛斯王開府行參軍,仍遷府司馬。 按:構件“斗”换作“”,即“升”字。隋唐石刻文字多作此。
斛斯君妻索相兒墓誌,唐 適于斛斯氏,閨門雍睦,美譽昭宣,率禮無違,踐言不二。 按: 此字形爲會意字,一斛十斗,一斗十升,一斛百升。
斛斯君妻張氏墓誌,唐 唐斛斯處士張夫人墓誌。
沙陁公妻阿史那氏墓誌,唐 竭忠事主可汗驃騎大將軍斛瑟羅之孫。 《説文》: “斛,十斗也。从斗角聲。” “斛”从斗角聲,“斗”和“升”形體相似,故也作从升角聲。唐代有字形从百从升,會意字,一斛百升。 “斛”多用於稱量糧食。古時一斛十斗,《儀禮·聘禮》: “十斗曰斛。”南宋末年改爲五斗。
△斛hú11画 角部 古量器名。方形,口小底大。十斗为一斛,后改为五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