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文字既有民族性,也有超民族的特点文字的民族性,指某种文字是某个特定民族创制的,成为这个民族的独特标志。虽然语言一般是民族的标志之一,但是文字则不完全是,某个民族也可以借用其他民族创制的文字记录自身的语言。这样,同一种文字就可能成为记录不同语言的符号,体现了文字的超民族性一面。这样的实例是较多的,比如:印欧文字体系,即印度字母系统,是古代印度、中亚、南亚数十种后裔文字的总称,如现行的印地文、孟加拉文、僧伽罗文、缅甸文、老挝文、泰文、柬埔寨文等都属这一系。原始印度文字是在古代西亚阿拉米文字基础上形成的。[1]“约公元前6世纪,阿拉米语取代了当地流行已久的巴比伦方言和亚述方言,成了西亚一带共同语[2],后来又被强大的波斯帝国用为官方语言[3],记录这种语言的文字也随着波斯帝国的声威远传至中亚和南亚的广大地区。”古印度人接受了阿拉米文字,创造发展出原始印度文(因输入时间、途径不同,产生了很多变体)。[4] 文字的传播历史表明,因为一个民族的强大,往往通过文化传播、经济影响,其使用的文字也可能影响到与其关系密切的相关国家。汉字传播到朝鲜、日本和越南,分别成为朝鲜语、日语和越南语的书写符号也可以证明这一点。汉字传入朝鲜约在公元2—3世纪(汉末、三国时期),朝鲜公元7世纪(新罗时代)开始使用汉字书写系统,一种是完全借用汉字作为音符,书写朝鲜语,记录的多是民歌民谣;另一种是为了适应朝鲜语这种粘着语特点,有的汉字采用的是读音(虚词),有的采用的是字义(实词),混合调和出一种书写体系——“吏读”(Ido)或“吏文”(Imun),这是借用汉字而形成的一种极其复杂的书写系统,一直使用到19世纪末。15世纪时,世宗李裪下令为朝鲜语创造了一种新的文字书写系统——谚文(Hangul),1446年诏颁《训民正音》于天下,以解决“吏读”书写系统使用的不便。此后谚文在民间使用,到19世纪汉字谚文混合体成为朝鲜语的正式文字书写系统。1948年北朝鲜废除汉字,改为全部使用谚文字母的文字。日本约在公元3—4世纪(晋朝)采用汉字作为自己的书写符号,称为汉文(Kanbum)。奈良时代(710—794年)逐步形成片假名(Katakana),平安时代(794—1192)又发展出平假名(Hiragana),此后经过对假名的统一和改进等标准化工作,形成了汉字与假名混合的日语书写系统。越南长期接受中国政治和文化影响,官方使用的是汉语文言文,1174年文言文被确定为越南的书面语,汉字自然就是通行的官方书写系统。14世纪,越南开始以汉字为基础创制记录自己语言的书写系统——喃字(Chu nom)。到18世纪喃字书写的越南语成为官方语言,喃字也取代了汉字书写系统。1885年法国殖民者在越南南方开始推行拉丁化拼音文字,随后传播到全国,喃字遂被封存。1945年越南独立后宣布拉丁化拼音文字作为法定文字(国语字),并废除了汉字。[5] 汉字对朝鲜、日本和越南的影响,表现出古代中国在经济、军事、文化方面的优势,使用汉字在这些国家曾作为一种具有地位、身份和修养的象征。借用汉字作为书写符号系统,在这些国家也曾引起过关于民族尊严的争论,不过汉字书写系统的影响并没有因此而丧失。这是文字超越民族性的典型例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