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秦始皇当年实行 “书同文”的政策,统一全国文字,改变了当时 “文字异形”的问题,但是在 “言语异声”方面并没有采取什么措施。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决心要解决好统一字音的问题。首先是要做好推广普通话的工作,同时,要做好普通话异读的审音工作,以实现字有定音,并减少字有异读的情况。这样做既有利于推广普通话,又便于学习好汉字。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56年成立了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开始了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的拟订工作。拟订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的目的,一是为了使汉字的普通话读音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解决“言语异声”的问题; 二是为了淘汰可以淘汰掉的异读,使大多数汉字的普通话读音只有统一的一个读音; 或者减少异读,如将一字三、四音的异读字,减少为一字二音。 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先后对1800多条异读词和190多个地名的读音进行了审议,并于1957年10月、1959年7月和1962年12月先后三次发表了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初稿》 的正编、续编和第三编,以广泛听取意见,后因 “文化大革命”而中止。 1982年6月,又重建了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对 “审音表”进行修订。修订稿经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视部审核通过,于1985年12月27日,“两会一部”联合发出了 《关于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的通知》 ,正式公布了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明确自公布之日起,文教、出版、广播等部门及全国其他部门、行业所涉及的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标音,均以此表为准。这项工作从1956年至1985年(中间由于 “文化大革命”的干扰耽误了许多时间),前后共经历了30个年头。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中,所列主要是普通话有异读的词和作为语素的字,共有848条。字后注明 “统读”的占多数,这类字不论用于任何词语,都只读一个音(轻声变读不受此限),将有些实在没有必要异读的字统一为一个读音; 字后未注明 “统读”的字,就是有异读的,这些字还有异读的必要,表中审订了其中有异读的词语的读音。有文、白两读的字,表中以 “文”、“语”作注。“文”即一般用于书面语言,用于复音词和文言成语;“语”多用于口语中的单音词及少数日常生活事物的复音词中。 经过审音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异读。例如: “枕”字原有两个读音,“枕头”的 “枕”读zhěn,“枕戈待旦”的 “枕”读zhèn,现统读zhěn; “骑”字原有两个读音,“骑马”的“骑”字读qí,“骑从”的 “骑”字读jì,现统读qí; “指”字原有三个读音,“手指”的“指”字读zhǐ,“指甲”的 “指”字读zhī,“指头”的 “指”字读zhí,现统读zhǐ。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发布以后,统一了读音,减少了异读,这是汉语规范化方面的一个重要成就。但是,在现代通用汉字中,异读字仍然较多,约占1/10,这些异读字目前仍然有存在的必要。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地学习并掌握住这些异读字的读音,了解它们在组合成不同的词时的不同字音和字义,以免误读。[2] |